牟定县总工会立足职能 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日期:2023-02-2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周晓艳点击:114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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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牟定县总工会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周密部署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县总工会领导对相关工作作了要求,并主持召开动员会,对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加强组织推动,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常务副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长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数据的录入,确保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强学习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县总工会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召开职工会议,对《条例》原文传达学习,逐条解读内容,讲清《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倡导全体干部职工带头宣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践行条例,掀起学习条例的新高潮。并充分利用职工服务办事大厅人流量大的优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内容,提升职工、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

四是构建劳动和谐关系,打造诚信企业。深入企业宣传《条例》,将企业诚信建设作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的重要指标,连续多年开展牟定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持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督促企业做好诚信经营,稳定劳动关系;开展走访调研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推动企业以诚信谋发展,以诚信创效益,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五是完善诚信制度建设,健全诚信监管机制。制定县总工会各级劳模评选信用制度,对于失信人员取消各级劳模评选资格,并将各失信人员上报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对于评选劳模人员,将通过公安政法系统、财政金融系统、卫计系统相关证明鉴定,加强对劳模信用的监管,增强其诚信意识。

通过对《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学习,一方面提升了职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观念,进一步普及信用立法知识,增强社会公众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提升了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竞争力,增强了企业诚信意识,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营造知信、重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提供了持续良好的助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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