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州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楚雄州总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州委十届二次、省总工会十二届十次全会具体要求,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在思想政治引领中凝聚职工力量,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在做实维权服务中赢得职工信赖,在深化改革创新中激发动力活力,在加强工会党的建设中砥砺奋进,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奋力推动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1.突出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定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信心。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的首要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党代会精神相结合,面向基层和职工群众,凸显工会特色和职工文化特征,用职工群众愿意听、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持续开展有特色、接地气、入人心的宣传宣讲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二是推进职工文化建设。紧扣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大政治责任,广泛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宣讲活动、“喜迎二十大——颂党恩跟党走”送文化下基层活动、“百万职工心向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诵读活动、“颂党恩·咏经典·传家声”亲子诵读活动、“玫瑰书香·心向未来”诗歌朗诵比赛、“喜迎党的二十大·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奋进新时代·建功新征程”云岭职工健步走等形式多样的职工文体活动,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政治和社会氛围。坚持把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作为新时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鲜明导向和突出特色,持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突出“五一”时间节点,发挥劳模宣讲团作用,大力开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劳动者风采宣传、劳模工匠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宣传报道劳模工匠、一线职工的先进典型事迹130人次,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工人先锋号1个,省五一劳动奖章3人、五一劳动奖状2个、工人先锋号1个,选树命名楚雄州五一巾帼标兵(岗)80个,推荐评选云南省最美女职工标兵(岗)2个,引导广大职工自觉争做新时代奋斗者。三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切实做好新领域新阶层新群体团结引领工作,重点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敏感时间节点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综合施策做好劳动领域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结合工会工作和全州职工思想实际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2次,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工会刊物、网站、职工书屋、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等宣传文化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动员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网络安全知识在线积分挑战赛、“争做中国好网民”扫码承诺活动,创建省级职工书屋8个、全国职工书屋1个,不断构建职工思想引领新阵地。
3.突出关注职工需求导向,履行工会组织维权益惠服务的基本职责。一是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持续推动职代会、集体协商、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四位一体”的民主管理制度在基层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好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州产业工人在代表、委员中的比例持续提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100%、非公企业达99%,48个单位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董事90人,工会主席或副主席进入董事会49个、监事会41个,4021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协商合同、覆盖职工87181人次,切实维护职工民主政治权利。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攻坚治理、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既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群众性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开展国家“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140余场次,组织3万余名职工参加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组织410个企事业单位、1987个班组、42220名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参与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起,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大力开展“三八维权月”系列活动,发布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范本,开展“情系女职工·法在你身边”宣传,参与楚雄州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修订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立法特别规定调研,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性别平等制度机制,为下岗失业(困难)女职工提供就业岗位150多个,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积极推进工会“八五”普法,聚焦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持续抓好省总工会“1+10”帮扶制度落实,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监测预警机制和常态化帮扶机制,扎实开展困难职工动态监测集中行动,加强对因疫情灾情造成生活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走访慰问解困脱困职工456户,走访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40个、困难职工451户,防止出现规模性返困。着力打造普惠服务职工精品项目,“温暖三十年·工会伴你行”“夏日送清凉·喜迎二十大”“情暖职工·留楚过年”“春暖农民工”“喜迎二十大·佳节暖人心”“工会手拉手·健康心连心”等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金秋助学、劳模关爱、女职工关爱活动,为12848人次困难职工、一线职工发放救助(慰问)金854.47万元,为356人次全国、省部级劳模发放劳模“三金”105.34万元,为1500名女职工开展了免费妇科检查,为908名困难女职工等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开展了免费“两癌”筛查;183092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共有25064人次的职工获得医疗互助补助2778.28万元;制定出台了为期三天州内示范性疗休养办法,1821人次一线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举办“会聚良缘”职工交友联谊活动5场,举办“会暖春芽”职工子女爱心托管班4个,命名“楚雄工会爱心妈妈屋”12个,创建“云南工会爱心妈妈屋”5个;举办职工心理健康大讲堂11场次,建设职工心灵驿站14个,开设县级工会职工心理健康咨询室7个,实施职工一对一心理关爱项目8个,不断满足广大职工多元化、多层次需求。三是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抓好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10项机制”落实,制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要点,与10个县市总工会和5户州属国有企业签订责任书,做到定期专题研究、定期分析研判。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参与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各层级创建、选树及宣传,推荐上报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户,全力构建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出台《楚雄州工会法律援助办法(试行)》,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参与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支付专项督查检查3次,推荐申报“云南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2名、“云南省维护职工权益典型案例”3个,不断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探索推进适合新就业形态群体的民主管理形式,深化对劳动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用好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平台等载体,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261件、298人次,推荐上报省级工会联系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服务职工优秀项目2个、金牌劳动关系社会组织2个、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名,命名州级金牌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0个,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特殊职工群体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密切掌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涉运职工、房地产、受疫情影响造成困难的企业等群体和企业的生产生活情况和稳定情况,覆盖企业1560个、职工近5万人,着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参与平安楚雄建设,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中发挥工会组织协同作用。
4.突出发挥联系广泛优势,找准工会组织服务中心大局的重点方向。一是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作用,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的通知》和倡议书,动员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主动参加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共同参与、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实防线。密切关注、及时解决因疫情引起的劳动关系矛盾问题,高度关注受疫情影响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通过走访看望慰问、组织疗休养等多种形式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职工,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贡献工会力量。二是做好职工就业创业服务。聚焦餐饮、零售、旅游、运输等为重点行业,转岗待岗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启动“千企万岗促就业·勠力同心促发展”工会线上就业服务活动,动员60余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达成就业意向213人,为81名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495万元、带动就业112人。加强县级职工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功能建设,常态化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指导等线下就业服务,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精准的就业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总工会工作要求,全额返还222家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120.38万元,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运行。三是注入乡村振兴新动能。加强对工会服务乡村振兴的系统谋划,动员851个基层工会35949名工会会员优先在“扶贫832平台”上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1078.49万元,协调投入246.9万元资金持续帮扶大姚县金碧镇将军村委会在基础设施建设、居家养老、社工服务、高标准农田改造等方面显现成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突出深化工会改革创新,激发工会组织强基础添活力的巨大潜能。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以开展基层工会巩固提升行动为牵引,聚焦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重点群体,大力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模式,抓紧抓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巩固提升百人以上企业建会成果,新建工会组织173个、新增会员10969人,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面。积极探索实施重点群体入会工作项目制,全面依法推进应建尽建工会,培育创建村(社区)工会示范点30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兜底建”——村级建会示范点工作得到省总工会组织部调度会议肯定,工会助力扶贫易地搬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见成效——白果村联合工会工作得到省总工会领导肯定。全力推进工会基层组织和会员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工会工作数字化、维权服务智能化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延伸拓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服务月活动成果,组织2130名已加入工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发放关爱礼包700个、读书卡730份,慰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1500人、慰问涉运职工400人,组织26名涉运职工参加疗休养,更好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做好“司机之家”“快递员之家”“外卖配送员之家”等贴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需要的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创建省级职工驿站(户外劳动者服务站)6个、全国最美户外劳动者服务站4个,让工会提供的服务能及时、便捷、有效地惠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推荐上报云南省“最美职工”年度人物1名,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树立典型、传播正能量。三是提升工会工作质效。建立完善工会工作网上平台,紧紧依托省总工会“一平台三载体”总体布局,开通州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和微网站,形成连接省总工会、覆盖全州的工会网络,接长工作手臂,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持续推进“会、站、家”一体化建设,从加强规范建设、强化思想引领、促进改革发展、落实维权制度、拓展服务载体、开展会员评家等六个方面发力,打好“组合拳”,创建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5个、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9个,3个基层工会联合会获得省总工会项目化评比验收,2名个人被表彰为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建成覆盖单位22个职工1400多人的州公务中心职工之家,对39个全国、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小家)进行复查,推动更多的基层工会把制度建设好、组织活动好、作用发挥好。加大对基层的保障服务力度,出台《楚雄州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工会社会工作者本领素质提升轮训和取证,切实缓解基层工会人员短缺压力。健全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工作机制,加大对基层工会经费投入、资源保障、活动开展等方面的支持,全年补助基层工会经费1906.3万元,积极为基层工会工作创造条件。落实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企业和职工群众等制度,推动工会系统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抽调9名工会干部组建蹲点调研工作组,下沉到7个县市区、27个单位、67家企业深入开展调研,在一线帮助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新时代工运理论研究,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3次,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4个,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6.突出抓好工会党的建设,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与担当。一是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时刻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坚持重要事项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召开党组会议16次、主席办公会议13次,研究审议议题234个,重大事项及时向州委请示报告,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在工会系统落实落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引导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班子成员主动向州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6人次。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标准召开党组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层层开展谈心谈话76人次,民主评议党员34人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建设主线,将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增强政治能力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采取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每周职工会、每月党员会及时学,开设“党史学习课堂”“业务课堂”“廉洁课堂”专题学,依托“学习强国”“云南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平台线上学相结合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倾力把工会打造成为绝对讲党性、绝对讲政治、绝对讲忠诚的政治组织。二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工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承担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召开全州工会系统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24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判1次,班子成员8次对分管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督导检查,开展“两个责任”专题约谈26人次、廉政提醒谈话189人次、廉政家访26人次,对10县市总工会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次,查找廉政风险点75个,编制职权目录一览表、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1份,制定完善制度措施40余项。定期开展机关内部履行党风廉政、作风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28人次、组织提醒谈话2人次,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4次。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主动接受专项督查5次、工作调度1次。扎实推进“清廉楚雄”建设“七个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工作,扎实排查和整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存在的问题,扎实抓好生态环境方面自查和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将“清廉机关”建设“十个一”工作措施抓在日常、落在经常,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狠抓工会自身建设。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双月报告”分管联系工作5次,自觉接受党组工作安排和纪律约束。认真落实干部定期分析研判机制,355人次工会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对7个县市总工会19名班子成员调整提出意见建议,对28个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前期指导。积极开展“云岭红旗”党支部达标创建,召开支委会10次、党小组会10次、党员大会3次、主题党日10次,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为党支部及联系村委会讲授党课4次,机关党支部按期完成换届。持续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期,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13场次,开办“廉洁课堂”24期,班子成员带头讲授廉政专题党课4次。加强经费“收、管、用”全过程管理,收缴工会经费12263.53万元,争取省总工会补助资金1125万元,州总工会十届三次经审会议听取审查了州总工会本级2021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2022年经费收支预算(草案),对82家补助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负责人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对10个县市总工会、178个基层工会2021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审计、覆盖面达100%。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实施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七条措施”“八大行动”,印发“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建立县市总工会工作大比拼制度,完善机关内设部室(公务员)季度大比拼(考核)办法,州总工会机关行政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4.9%、“三公经费”减少5.1%,工会班子核心领导力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作风明显好转,机关效能显著提升,有力促进了工会工作高质量。
今年以来,州总工会机关被通报表扬为全国基层工会财务会计工作先进单位;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工作得到省委副书记石玉钢会议讲话肯定,“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女职工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交流;州总工会先后被表彰为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被表扬为全州统战工作优秀集体;2022年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考评为“优秀”等次。
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624,387.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4,387.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1,768.52元,增长2.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768.52元,增长2.03%;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资普调和绩效工作;二是新调入2人,增加人员供养经费;三是新增2人抚恤费508,3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624,387.21元。其中:基本支出5,931,581.21元,占总支出的89.54%;项目支出692,806.00元,占总支出的10.4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1,768.52元,增长2.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5,971.38元,增长16.86%;项目支出减少724,202.86元,下降51.11%;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资普调和绩效工作;二是新调入2人,增加人员供养经费;三是新增2人抚恤费508,300.00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配备一批国产电脑,当年没有;二是受经济影响,帮扶救助资金预算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31,581.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39,345.25元,占基本支出的91.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2,235.96元,占基本支出的8.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2,80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州级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500,000.00元,用于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困难职工、一线职工专项支出;州级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补助资金150,000.00元,用于州属单位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金(含意外致困、原国有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金秋助学和在档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帮扶救助);国产电脑项目经费22,800.00元,用于国产电脑软件使用费;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资金20,000.00元,专项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4,387.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1,768.52元,增长2.0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资普调和绩效工作;二是新调入2人,增加人员供养经费;三是新增2人抚恤费508,3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13,92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5%。主要用于用于本单位机关等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0,49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4%。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病故人员家属的丧葬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4,24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5,7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36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3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00.00元,支出决算为29,3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3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34.00元,下降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4.00元,下降5.2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外州市考察学习和县市总工会、基层工会汇报工作等开展公务活动的来客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235.96元,比上年减少3,323.04元,下降0.6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为落实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水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较上年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527.76元、水费7,000.00元、电费6,000.00元、邮电费31,000.00元、差旅费39,986.00元、会议费23,296.20元、公务接待费29,366.00元、工会经费58,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57,2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部门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要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非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自成体系,资产属工会所有,不属国有资产,不由财政管理。因此报财政的决算报表中不填报资产负债情况和固定资产情况。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2022年财政部门资产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楚雄彝族自治州总工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的人民团体机关,是全州工会工作的领导机关,在州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工资福利性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