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方四家”联席会议制度,稳步推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日期:2020-06-16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范国培点击:385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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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实施“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职工稳就业、保岗位、保工资,更好地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为企业生产经营建功立业,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生产任务,与企业共渡难关。

自2月以来,大姚县总工会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积极稳步推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一是积极开展“要约行动”、签订“两书”工作。在企业中发起集体协商要约应约行动,坚持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有困难共同承担原则,开展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签订企业集体协商合同。深入到56户企业,开展《坚定信心共渡难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倡议书》和《签署打赢疫情防控防控阻击战“共同约定书”》,并对企业方代表、工会主席、职工代表三方共计120余人的“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作了相关政策法规培训。二是加强劳动关系风险分析研判,定点重点企业跟踪监测。高度重视疫情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影响,对大姚县金碧鑫生墙材有限公司、金碧建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由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定点联系,加强定点跟踪监测。主要跟踪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企业落实疫情期间劳动者劳动工资权益情况等事项,落实监测数据通过网络系统报送、每周填报变化情况、密切跟踪舆情动态,指导企业规范处理劳动关系;提高监测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对监测中发现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三是督导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组织,进一步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按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应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群众监督”。截止目前,56家企业工会组织中成立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52家(涵盖企业工会、区域性工会、行业工会共243个)8659名职工。进一步完善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和职责。

加强引导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增强职工法治意识,引导广大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解决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及时掌握企业劳功关系动态情况,对矛盾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协调配合化解处置劳动关系矛盾问题;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和提示函,监督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义务。

通过落实“三方四家”联席会议制度,以“定位、定人、定职、定责、定则”的目标任务,完善和规范我县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的沟通,共同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更加明显,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企业和职工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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