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办法》在我州实施 大姚县3名工作队员首批受益

日期:2019-05-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普家云点击:1256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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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总工会主席商雁鸿到大姚县看望慰问1名已故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家属和1名意外伤害致残的驻村工作队员,向他们送上了慰问金,这标志着云南省总工会出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办法》作为制度化安排在我州正式实施。

在已故驻村工作队员李金寿家中,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总工会主席商雁鸿给李金寿遗孀送来了3万元慰问金,对李金寿同志生前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鼓励他的遗孀在各级的关心支持下节哀顺变,要化悲痛为力量,保重好身体,照顾好孩子和老人,继续搞好工作、学习和生活。随后,商雁鸿又来到因意外伤害导致10级伤残的昙华乡子米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长张家卿家中,向张家卿送上了5000元慰问金。在表达感谢的同时,张家卿表示将把各级领导的关心关爱化作工作的强大动力,继续为巩固脱贫成果,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办法》慰问对象是因工牺牲或因病身故、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给予一次性2000元慰问;因意外伤害致残者,给予一次性5000元至2万元的慰问;因患癌症等重大疾病或罕见病住院治疗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慰问;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身故者,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慰问;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慰问。

为认真落实好云南省总工会下发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办法》通知精神,大姚县总工会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向县委组织部汇报,积极帮助因病身故和遭受意外伤害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组织材料向上级工会申报,经省州工会逐一审核通过,我县驻村工作队员刘睿、李金寿、张家卿成为全州首批慰问对象,也是《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办法》在我州实施以来首批受益的驻村工作队员。

州总工会副主席夜成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跃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何家明等领导一起参加了当天的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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